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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, v.25(02) 7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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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临床试验 CRC管理·广东共识(2014年)

葛洁英

摘要(Abstract):

<正>第一部分总则一、CRC(临床研究协调员)作为研究者一员,在PI的授权下从事非医学判断相关工作,是试验的参与者、协调者和管理者。二、分类包括其雇佣关系在研究单位的研究护士/临床研究助理,亦包括雇佣关系在研究单位以外的SMO/第三方的CRC。三、资质应为医药、护理等相关专业;大专以上学历;接受过GCP等法规及临床试验专业技术培训,并获得证书。

关键词(KeyWords):

Abstract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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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
作者(Author): 葛洁英

参考文献(References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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