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药学

2015, v.25(02) 73-74+76

[打印本页] [关闭]
本期目录(Current Issue) | 过刊浏览(Archive) | 高级检索(Advanced Search)

药物临床试验 合同管理·广东共识(2014年)

曹烨

摘要(Abstract):

<正>一、合同的重要性1.临床试验合同是临床试验中申办者/合同研究组织(CRO)、研究机构/研究者约定各方职责、权利,明确临床试验经费的重要文件。2.临床试验合同属于技术合同,应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并受其保护。二、合同的起草1.申办者/CRO和研究机构均可负责执笔、起草,或拟订"合同模板"以供参照使用。

关键词(KeyWords):

Abstract:

Keywords:
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
作者(Author): 曹烨

参考文献(References):

扩展功能
本文信息
服务与反馈
本文关键词相关文章
本文作者相关文章
中国知网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