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物临床试验 伦理审查·广东共识(2014)
许重远,周昕熙,胡兴媛
摘要(Abstract):
<正>一、伦理委员会的组成1.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应符合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和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》等规章要求,应有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、非医药专业人员、法律专家及来自其他单位的人员,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;同时考虑不同学科和部门、年龄和性别分布等因素,以及还应有代表社区利益的非专业人士参加。
关键词(KeyWords):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作者(Author):
许重远,周昕熙,胡兴媛